全国
不限
招商说明:
在中国大陆区域内,以各地级市为单位(含直辖市)实行总经销制度。
对经销商要求:
一,具备成功运作卫浴,家电,厨卫品牌的经验;能够拥有挑战事业巅峰的心态。
二,目前所经营品牌有良好的店面形象及一定的分销网络,工程渠道。SERMER奢美产品经营区不低于10平米。
三,积极配合SERMER奢美公司市场开拓方针。新产品上市,市场份额扩大,广告投放,促销等相关政策的实行。
四,积极配合SERMER奢美统计销售情况,改善区域营销状况。能够在终端销售过程中将客户诉求准确及时的报送至SERMER奢美。
五,统一接受SERMER奢美对终端销售人员的培训手册要求来配合奢美产品的销售质量提升。
可提供支持:
可提供多方面支持